糖尿病与妊娠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09-08-27 10:17:06    

  一、妊娠对糖尿病的影响
(1)血糖水平及胰岛素需要量的
变化:包括空腹血糖下降,妊娠前3个
月胰岛素剂量减少,以后胰岛素用量
增加,产后胰岛素用量剧减等;
(2)难产或剖腹产:当血糖控制
好时,胎儿体重就会正常或接近正
常,因此可顺利分娩。反之,则易出
现巨大儿,不能正常分娩,只好采取
剖腹产,对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;(3)感染机会增加;尤其是会阴部,生殖道,尿路感染等。一旦发生感
染,必须使用抗生素,但许多抗生素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。
(4)妊高症:糖尿病妇女妊娠时妊高症的发生率明显增高,此时孕妇的血
压增高,全身浮肿,严重危及母亲和胎儿的生命。
(5)糖尿病急性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加:血糖波动,难以控制,发生低血糖
酮症酸中毒的机会增大;
(6)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发生或加重:血糖控制不佳者,糖尿病慢性并发症
发生率增加,病变程度要迅速进展,少数人甚至发展为双目失明或死于尿毒症。
二、妊娠对胎儿的影响
如果未能很好地控制血糖,将会造成严重的,不可挽回的后果。巨大儿、
难产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、新生儿低血糖发生率增加、新生儿高胆红素血
症、红细胞增多症、低血钙、低血镁、高血磷症等发生率增加及围产儿死亡率增
长率高。
三、妊娠糖尿病妇女的分级
妊娠糖尿病妇女的分级是根据糖尿病的发病年龄,病程和血管并发症的情
况进行分级。可分为A、B、C、D、E,F、H,R,T级。
A级:妊娠中出现的糖耐量减退;
B级:发病年龄>或=20岁,病程<或=10年;
C级:发病年龄相对较轻,在10~19岁发病,病程较长,在10~-19年;
D级:发病年龄<10岁,病程>或=20年,伴轻微的血管病变,如背景性视网
膜病变或伴妊娠高血压
E级:发病年龄<10岁,病程>或=20年,伴有盆腔血管动脉硬化;
F级:糖尿病肾病改变;
H级: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
R级:伴糖尿病增殖性视网膜病变,或有玻璃体出血;
RF级:即R F级,为糖尿病肾病同时伴有增殖性视网膜病变;
T级:糖尿病肾病(肾功能减退)发展到肾移植前期。
四、治疗
根据病情首先采取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,若孕妇经过严格的饮食控制和运动
治疗后,血糖仍不能有效控制时,应开始用胰岛素治疗。糖尿病人妊娠时,血中
葡萄糖不但要供应自体需要,还需保证胎儿生长发育所需,故母体血糖利用增
加。但病人食欲往往偏低或偏食,尤其是妊娠早期,为了满足母体和胎儿对能
量的需要,母体有时还需动用脂肪分解来供应,从而易出现低血糖和产生酮症酸
中毒,此外,妊娠时母体不仅需要营养,而且还需要为胎儿的生长发育提供营
养,与其它类型的糖尿病不同。因此,妊娠期间饮食治疗很重要,不但需补充足
够的碳水化合物,以弥补尿糖的丢失和胎儿生长发育需要,而且饮食要均衡,保
证母子的正常利用。
孕期:禁用口服降糖药,包括阿卡波糖-拜糖平,要改用胰岛素治疗。因口
服降糖药能通过胎盘,胎儿易出现低血糖,而且口服降糖药还可能导致胎儿生长
发育异常。在孕早期(妊娠头3个月),因胰岛素敏感性改变不很明显,胰岛素
用量变化不是特别大,具体可根据空腹及餐后血糖水平调整胰岛素的剂量。孕
中期,胰岛素敏感性逐渐降低,胰岛素用量应逐渐增加。到孕晚期,胰岛素用
量比孕前增加2/3左右。若在胰岛素使用过程中,出现饥饿、出汗、心悸等低血
糖症状时,应略进食物加以纠正。对于在妊娠中晚期最好以少吃多餐的方法来避
免胰岛素加量后带来的副作用。
五、怀孕期间血糖的控制
血糖要求控制较非妊娠时严格,怀孕期间血糖宜控制在:空腹血糖5mmol/L
(90mg%)左右,餐后2小时血糖<7.8mmol/L(140mg%),最好6.7毫摩尔/升(120
毫克/升)左右,HbA1c〈6.0%。这样巨大儿和胎死宫内的可能性较小。
六、最佳分娩时间
在严密监测的情况下,因人而异。尽量争取到37~38周分娩。如果仅通过
饮食治疗,或所用的胰岛素剂量每日少于20~-30单位,那么一般在足月临产之
前不必给予催产,而让其自然分娩;如果每日所需的胰岛素超过20~-30单位,
应给予安排催产,并在分娩过程中静滴胰岛素和监测血糖。
分娩时间一般定为:妊娠时评为A级的在38-~40周;B级38周;C级37周;C
级以上34~-36周。
七、分娩方式
采用正常自然的分娩方式。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时应选择剖宫产分娩:
(1)巨大儿(胎儿体重超过4公斤〕、相对性头盆不称、胎位不正等;
(2)引产失败;
(3)在正常自然分娩中出现胎儿窘迫或产程进展缓慢;
(4)糖尿病病情较重,如合并眼底出血。
八、糖尿病妇女所生婴儿的处理
婴儿出生后,不管是否足月,均按早产儿对待。出生后给于保暖,吸氧,为
预防低血糖婴儿出生后1小时内喂50%的葡萄糖水1毫升,1~2小时后再喂2~
3亳升,以后每1~2小时以滴管喂5%葡萄糖水15~30毫升,24小时后,按常
规每3~4小时喂乳一次。如果婴儿出现低血糖,则需补充葡萄糖水,每公斤体
重每2小时给10%葡萄糖水2毫升,根据婴儿低血糖情况可通过口服、鼻饲、静
脉滴注给予。必要时可考虑肌注胰高糖素。
九、哪些糖尿病妇女禁止妊娠
按妊娠期糖尿病分级标准,F、H、R三级,尤其是H级孕妇,预后很差。因F
级孕妇胎儿往往在子宫内发育迟缓,新生儿死亡率、病残率较高,且存活者智力
较差,并伴有运动障碍。R级孕妇视网膜病变在妊娠期内可迅速恶化,有失明的
危险。故一般认为F级以后包括F、R、RF、H、T等级的糖尿病妇女都不宜妊
娠,如自已不能正确判断,应向医生咨询,取得医生的指导帮助,再决定能否妊
娠。若已妊娠,则应早期作人工流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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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,师从于国内糖尿病界名老中医亓鲁光教授。从事内分泌科的临床工作多年,擅长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及其糖尿病下肢血管病变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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